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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可以投射到各種狀況,所以就看下去了

當然台視星期五晚上的偶像劇比星期日的好看很多,應該是目標族群不一樣

 

跟紀安蕾三分三合的前男友超可惡,一開始是這樣想的

還帶紀安蕾去看要買的新房子,因為把她當作最好的朋友,但紀安蕾無法用單純的眼光看待這件事

而且怎麼可以有敲鼻子這種小動作!!!........所以我才沒有什麼男生的好朋友XD

就算我跟女生抱來抱去我也不會跟男生抱來抱去啊,就沒辦法XD

我只覺得這是一種殘忍,對於還愛著對方的人,這種好朋友狀態是一種殘忍

誰想要跟你當好朋友!

 

 

"誰想要跟你當好朋友!"

但我的理由不是還愛不愛著對方之類的,祇是純粹無法成為朋友而已

因為心意無法相通

也沒辦法想說有一定交情後也許哪天可以用得到,這種想法

認識了然後可能可以交流一些事情,沒有牽扯到什麼的人,我可以說是朋友,從哪裡認識的朋友,是朋友沒錯

 

 

 

何偉霆覺得自己被背叛了

他到處旅遊,走遍世界各地.都有個可以寄明信片回去的地方,讓自己不是漂流無根

還有個好朋友在家鄉,大概類似家人的存在

紀安蕾後來放下這件事,兩個人也願意繼續當好朋友

雖然好像被背叛了,但是真心把對方當作朋友,所以絕對會原諒對方

 

愛,喜歡,是可以轉換的,但是不說出口沒有辦法放下這件事

 

#

如果在異鄉,能夠遇到同鄉人,給予你親切的大大擁抱.我一定會非常非常喜歡這個人,不論這是什麼喜歡,都會一直喜歡

所以這四位主要角色,都無法讓人討厭,甚至是讓人非常喜歡

不難理解黃以康為什麼會喜歡海倫了,也能夠理解,海倫從沒對黃以康想過這種事情XD

 

海倫與偉霆的感情遭到父親反對,因為兩人身分有些差距

"你們兩個都是我最愛的人,為什麼沒辦法互相了解呢"

"為什麼偉霆不能了解我呢?"

 

"但你要的是一個了解你的人嗎?"

黃以康這時候告白了,連海倫有什麼樣的回答都說中.

說出口之後就能釋懷了,也可以變成好朋友的喜歡了

 

看到上禮拜五的進度後,才真的覺得這部劇好看 

 

為什麼我會看這部劇?一部份是隋唐,一部份是黃以康這個角色,這種純樸的感覺怎麼跟某人有點像

另外非常喜歡這部劇的歌

吳汶芳-孤獨的總和

韋禮安-在你身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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蚱蜢這個書名,乍看之下聯想不到會是什麼內容。

開頭寫著鈴木想著昆蟲的事,想到教授說的話:

 

「個體與個體之間如此貼近生活的動物,可是非常稀少呢。人類這種生物與其說是哺乳類,倒不如說更近似昆蟲吧。」那位教授篤定的說:「更像螞蟻和蝗蟲。」

鈴木提出疑問:「我曾經在照片上看過,企鵝也是群居動物。那企鵝也是蟲嗎?」

結果教授聽得滿臉通紅,氣憤地說:「企鵝是例外!」

 

感覺非常有趣,所以便繼續看下去,整部作品都充滿這種幽默感。

像這種有意無意提到的幽默感,最後事實的真相都會一一浮現,不斷地看到其實是有關聯性的部分。

雖然一開始提到了人類跟昆蟲其實很像,並不是這樣說就會贊同這個觀點  ,但看到後來越來越同意這種說法。

 

文中鈴木常常想起亡妻對他說過的話

"也只能做了啊"

"你啊就是太容易一廂情願"

 認識的場景則是因為吃東西"這是一決勝負!"

 

一廂情願的認為推手和劇團扮演的人是一家人,同情起推手家的小孩大概不能過一般孩子的生活吧。

鈴木為了替亡妻復仇,昧著良心拐騙別人,但他其實不是真正的壞人而是個善良的人,所以才容易一廂情願,但也真的做了壞事,也算是毀掉別人的人生。

甚至他後來認為,推手殺害別人只是想減少變成飛蝗的人類的數量。

那種人類確實是該死,殺人不對,可是多少希望那種人可以消失在世界上,希望自己可以安全的生活,一般人都是這樣吧。

 

發生各種事情,可是才經過短短的兩天而已。當事情結束,鈴木沒有目標的生活,緬懷亡妻,之後看到電視上的一群狗狗們爭食的景象,突然感受到牠們充沛的生命力。

這段我非常喜歡,看到寵物們的吃喝拉撒睡,就可以感受到他們的生命力,自己也要好好活著才行。

 

蟬是一個受雇別人的殺手,年紀很輕但已經可以俐落的殺人,當他有天看到一部電影,描述一個送報生每天被老闆罵,人生好像由不得自己,最後才發現自己是一個被人操縱的木偶。他把這個角色投射在自己身上,認為自己一點也不自由,只是被人所操縱,這種想法越來越擴大,但最後雇主死了,其實自己並不是木偶。

 

鯨的職業是專門逼人自殺,幫政客掩埋一些事實,當發生問題時,好像有個人為了負責而自殺,民眾多少會覺得好像有人出來負責了,那那些壞事就算了,而看到鯨的人都會想死。

鯨後來被那些他逼著自殺的死者們的幻影包圍,分不清現實與幻覺,最後開始一一的清算。

 

 

 這本小說很容易閱讀,講到一些社會現象,提到政客和社會現象大家應該會感同身受。

很喜歡鈴木在面對推手一家時的內心掙扎,殺手有小孩,到底要不要把推手拱出去?

以及亡妻所說的"如果有小孩,他就會記住我,然後小孩的小孩會也會記住,這樣至少就會有人記得我了"然後用滾石樂團中早退的吉他手瓊斯來舉例,會記得瓊斯的人有多少呢?不做點什麼自己死後就沒有存在於世界上的痕跡,想到這點內心有點恐慌。不過人生本來就是帶不走什麼,被記得的人也沒多少,那些留下各種傳記的偉人已經很多了啦!

 

 

摘錄

 

「為什麼不能殺小孩?小孩總有一天也會變大人欸?那要到幾歲才可以殺?不想殺貓殺狗還可以理解,人管他什麼年齡性別,不都是人嗎?」

 

槿

「不管是什麼生物,只要群聚生活,型態就會逐漸改變。變得黝黑、急躁、殘暴。等到回過神來,已經變成了飛蝗。」

「群生相會大批的移動,蠶食各處作物,連同伴的屍體都吃。即使同樣是飛蝗」,也已經和綠色飛蝗大不相同了,人類也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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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這個國家一年有數千人死於車禍。」

 

「好像是吧。」

 

「就算是恐怖份子也不會殺害那麼多人。 沒有恐怖分子曾殺過一萬個人,對吧?如 果包括傷者,車禍的被害者人數更是駭 人。」

 

「嗯。」

 

「然而,有意思的是,卻沒有人提出不要 開車的建議。這麼一來,人命根本不是最 重要的,重要的是方不方便。比起生命, 方便更重要。」

 

 

memo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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